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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一位博士生离婚诉讼的前前后后 

 编辑:卢海国律师 时间:2009-8-26 14:42:49 查看

结婚20年,男方因身份、地位的改变而发生婚外恋,他三次到法院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直到儿子考入大学,才结束这段不幸的婚姻。

一位博士生离婚诉讼的前前后后

作者:郭 兵   发布时间:2001-03-29 16:19:35


我现在正式向法院提出与妻子赵云秀解除婚姻关系,希望法院依法审理。我于1965年初中毕业后,下乡到赵家村青年点。1975年同本村社员赵云秀结婚。1977年生有一男孩。1978年我考取了华北工学院。1982年毕业后,又考取了本校的硕士研究生。这几年,赵云秀扶老携幼,操持着这个家很不容易。她文化素质很差,又不爱学习,只知夫荣妻贵,缺乏自立、自强意识,以致几年来,我们之间的文化水平差距越来越大,共同语言越来越少。我天性酷爱学习,对金钱、对物质生活毫无奢望,但我极其渴望精神生活的高雅、和谐,渴望夫妻间思想感情上的交流和共鸣。恰恰在这点上,赵云秀有致命不足,对于我她显得太贫乏和苍白了。我们之所以能结成夫妻,完全是文化大革命那个特殊时代的产物。文化大革命改变了我正常的生活道路,为我和赵云秀的相识提供了机缘。我们名曰“自由恋爱”,但前提是我正处于命运的低谷,甚至连做人的尊严都没有,那时我不会拒绝任何一个向我微笑走来的女人,哪怕她或痴或呆!那时我也发现赵云秀不尽如意,但除她外,我别无选择,勉强、迁就为日后的婚变埋下了不幸的种子。按现在的说法,我属于“被抛弃的一代”。16岁下乡直到29岁,在农村中度过了一生中最宝贵的年华,以后我虽奋力拼搏,上大学、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但文革下乡期间留在心灵上的创伤乃至于给实际生活造成的拖累与负担,却始终困惑和苦恼着我,这一点我渴望被人理解。当时我也产生过离婚的念头,但鉴于当时的环境我是没有勇气那样做的,一顶“当代陈世美”的帽子对我这个文弱书生真是不堪重负啊!当然,对家庭和对孩子的责任感,也有一种牵制作用。就这样,只能把离婚的念头深埋心底,而凭道义、良心去维持一个没有爱情的婚姻!我在痛苦和压抑中尽着丈夫的义务,在这种状态下不会有幸福、稳定的婚姻!有一年元旦,北京至哈尔滨的列车上,我和正在北京医科大学附属卫生学校读书的同乡——刘丽邂逅相遇,从此开始了友好的交往。刘丽端庄、秀丽、落落大方,初次见面就给我留下极深的印象。后来,随着彼此了解的加深,又发现刘丽酷爱学习、自强不息,有较好的文学素养,情趣高雅,尤其是她那种纯朴、浓郁的学生气质,更令我倾倒。我爱上她了!这种爱使我深感烦恼和痛苦。不久,我把这种感情坦率地对刘丽讲了。当时刘丽也对我讲了三点:第一,尊重我的人品,对我在艰难、坎坷中的开拓、进取精神表示钦佩;第二、我是有妇之夫,有子之父。她绝不能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和离散之上;第三,我整整年长她10岁,从生理上讲不合适。同时她也感谢我坦率、正直,指出以后交往要注意分寸。同时,我还将爱上别的女人这种婚外感情主动告诉了妻子。赵云秀在听完我剖心置腹的表白后,心理压力较大。很快,赵云秀就找到了刘丽的母亲,而且拿着我写给刘丽的两封没有邮出的信,说我和刘丽关系不正常,要她母亲对其严加管教。几天后我突然接到刘丽来信,她以极严厉的口气质问我为什么写给她的信落在赵云秀的手里,并且提出彻底中断和我的任何来往,五年内不要见面!我硕士研究生毕业,被分配到北京某学院。就在毕业分配方案公布的前一周,赣州某冶金学院一位负责同志去学院招聘硕士研究生,我一方面为解脱当时的痛苦,另一方面,也为使赵云秀早日离开农村,我俩毕竟是夫妻一场,我也要报答赵云秀对我的恩情。就这样,我毅然决定来某冶金学院工作,条件是解决赵云秀的户口、工作问题。1987年2月我又考取了某工学院的博士研究生。阔别二年后,又和刘丽重逢了,很快,我和刘丽的关系逾越了友谊的界限,开始以恋人相处。事态的发展是自然而又合乎逻辑的,正所谓瓜熟蒂落、水到渠成,尽管从传统的道德观念来看,这是一个荒唐、大逆不道的举动,当然,在迈出关键的一步时,我俩在心里首先经历了一场痛苦的斗争与抉择。我不能不面对我是有妇之夫,有子之父这一现实,也不能不考虑社会可能施加给我的压力,但我也更清楚地意识到,我对赵云秀早已没有激情,长期以来都是靠着道义和信念和对子女的责任感来维持那种家庭的外壳,我不否认赵云秀曾有恩于我。但报答这种恩情的方式,就一定是没有爱情而终生厮守吗?更何况赵云秀现在的境况比在农村时已有很大改变,迁到城市,在资料室工作,收入也不少,离异后还可重建家庭,可以去寻找属于她的爱。像目前这样无休止地两地分居、感情淡漠,对她来讲也是一种不幸,该破除“从一而终”这一封建观念的桎梏了。有了这种认识,我心中很觉坦荡。刘丽对生活也是极严肃的,作风正派。她绝无意充当破坏他人家庭的第三者这一角色。她认为是时代造成了婚姻的悲剧,像目前这样和赵云秀毫无感情而厮守下去,只留一个家庭的外壳对我是不公平的,对赵云秀也是一种不幸。1988年我放假回赣州,正式向赵云秀提出离婚要求,她对此事觉得突然,说需要一段时间考虑,又说若我们感情确已破裂,拖下去也没有意思,在返校前,我对她很明确地说过,我的行为,现在还为社会、学校所不容,如向学校告状,我的日子会很难过。我也天真地认为,和赵云秀毕竟十几年的夫妻,离婚后也可以成为朋友,她不会心狠手辣地去毁我前程,可事实却是……在我返校后,赵云秀先后给刘丽本人和她的单位去信,控告刘丽破坏自己家庭的行为,单位领导找刘丽谈过,她感觉压力很大,前景暗淡,曾一度想中断我俩的关系,但我们决心要顶住世俗舆论的压力。不久,我的导师来到江西开会。赵云秀得消息后专程找到导师,手里拿着一封前些天我写给她的信,声泪俱下地控告我如何丧尽天良,如何另有新欢。导师对赵云秀深表同情,当即表示他有权退掉我。稍后,赵云秀又给学校负责人写信控告我。导师返校后,很严厉地找我谈话,明确地表示要退掉我的意思,同时也表示那样对我来说损失太大,他也觉得可惜,最终还是给我一次机会。因面临着命运的重大抉择,我也违心地向导师保证和刘丽中断往来,和赵云秀言归于好,但内心却对赵云秀极其不满。如果说,刚和赵云秀谈及离婚时,还念昔日旧情,还考虑到孩子,心里多少还有些隐痛的话,那么现在,和她离婚的决心已不可动摇,而且觉得心中无愧、理所当然,只是要等待,等到我毕业后再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以后,赵云秀再次给我导师写信告状,信中请求导师救救她,放我回来,不然的话她要去学校吵闹。导师向研究生院反映此事,同时派人到刘丽单位调查此事。经院领导决定,终止我博士生学习,回原单位工作。重回赣州我心情极坏,每当我想到正在进行的博士论文工作,想到失掉了留在北京工作的机会,想到前程、事业,心如刀绞!我希望在学业上能有所建树,可现在呢?这一切都恶梦般地逝去了,损失惨重啊!即使我能容忍赵云秀的无知、贫乏,也无法容忍她的自私和残忍。我绝不能同我的仇人生活在一起,赵云秀毁我事业、断我前程,这笔恩怨若不离婚如何了结。夫妻间如果到了毁灭对方前程而在所不惜的地步,还有什么感情可言!我不间断地和赵云秀谈及离婚一事,赵云秀已初步意识到感情破裂、破镜已无法重圆,答应在一年内同我离婚,但仍不肯自愿协议离婚,要我向法院提出离婚起诉,她服从、等待法院判决。我也衷心希望法院能基于法律和我们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及早作出离婚判决,我受人民十几年栽培,也希望及早了结个人恩怨、摆脱不幸婚姻的纠缠,以便全力工作,报效国家。[#XBT#]博士生妻子如是说我叫赵云秀,现在正式向法院回答和李新军婚姻关系问题,望法院审理。1970年我在村里当卫生员时,与李新军相识,那时李新军的家下放到我们村,当时,我在村里姑娘中也算是佼佼者。他经常到我们医疗站去。当时我还没有发觉,李新军的心中已经升起了爱的萌芽,两年以后,李新军正式向我求爱,一封封求爱信向我飞来。在那个年月,我的思想压力太大了,我们两人的相爱,在当时被社会舆论和家庭所不容。我的家里人、亲朋好友没有一个支持我的人。好像我做了一件见不得人的事情,社会上的压力更大,领导上认为我“分不清界线,立场不坚定”,让我好好想一想。李新军那时不知哭过多少次,他经常说,我们的爱是神圣的,纯洁的,谁也不能把我们分开,并发誓说,我非你不娶,我不能没有你,你最理解我,是你给了我生活的勇气和力量,也使我看到了前途和光明。经过种种压力和磨难,我们终于在1975年3月15日结合了。正如李新军所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浪潮为我俩相遇提供了机缘,也正因为这些机缘才使处在逆境中的、没有任何地位的李新军取得一叶小舟。我为使他达到幸福彼岸甘当这平凡朴实的小舟,顶住来自各方的狂风恶浪,为心爱的人付出自己生命的全部代价。我坚信我爱的是他本人,珍惜他对我的一片深情。两人相爱结合起来的家庭温暖如春。丈夫的关怀和爱抚使我享受到人间最渴望的难以忘怀的幸福,而我对丈夫更加体贴温存,为他的学习创造条件,自己一个人挑起全家生活重担,在生活上给予他精心的照顾,支持他努力学习,尽管生活上清贫,单调,但家庭和谐,充满欢乐和信心。李新军能够顺利地考上大学,这是我们共同努力的结果。他在北京攻读博士学位时,虽然我们天各一方,但他还是像过去一样常来信,并多次提起毕业后争取留在北京,以便把我和孩子带过去。对于丈夫的肺腑之言,我深信不疑,因为他一直是爱着我的,正如我爱他一样,我为有这样的丈夫而感到无限的幸福和骄傲。也许是夫妻分离时间太长,李新军的思想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第三者刘丽“是我们的同乡”,过去他和刘只是一般交往,在这次学习期间接触较多。刘丽年纪29岁,未定终身,因而追求李新军,按现在开放新观念,只要有钱、有权或有社会地位,就是老龄男子、有妇之夫也可以成为她们的猎取目标,刘丽在李新军身上下了不少工夫,投其所好,故作稳重、高雅、少女的天真,并从中作梗离间我们夫妻感情,无视社会道德观念,破坏他人幸福家庭。李新军自以为目前的地位、学识不同以往,妻子的状况和条件不能与之平衡,已不属于“门当户对”,原有的爱情需要更新,请问“门第观念”难道不是封建社会的桎梏吗?如果地位、身份的改变就要更新自己的爱情,那么这个世界还有太平么?社会伦理道德、观念还会存在吗?如果你事业上是个胜利者,在爱情上又要做几次更新呢?如果你李新军现在以一个农民的形象出现在刘丽的面前,她会那样倾心于你吗?那样理解你钟情于你吗?我想不会的,道理很简单,你身上现在有着博士光环,有着高级知识分子的头衔,这些可给她带来荣耀,能够满足她的虚荣心,这些就是她企图追求的真正东西,而不是你李新军本人。人世间的道路是坎坷的,假如有一天命运又将你再一次抛入低谷,落个不堪设想的地步,你所谓更新的爱情还会存在吗?正因为我们的相遇,使你有一个在你落难时体贴、支持、鼓励你的妻子,你才会有今天的一切。如果说我自私、无知的话,也许当时根本不会支持你报考大学,以农村当时的观念,你作为一个丈夫,一个孩子的爸爸,一个老母亲的儿子,应该挑起全部生活的重担,尽到你应尽的基本责任,直到现在你也不可能离开这个生活的圈子,而你从生活低谷进入高峰,难道不是有一个爱你理解你支持你,无任何企图忠诚相待的妻子吗?我们夫妻感情很深,要没有第三者的插足、破坏与离间,是不会搞成这样的,望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还我一个原来忠厚、朴实的李新军。[#XBT#]婚姻终于解除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新军与赵云秀的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因此判决不准离婚。主要理由为:一、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因第三者介入而造成的离婚纠纷,有过错的一方提出离婚的,如原来夫妻关系融洽,对方谅解的,应着重调解和好,即使调解无效,也可判决不准离婚。二、判决不准离婚能得到社会的认可,为群众所接受,如果判决准予离婚,社会舆论、有关团体、甚至有关领导都可能会指责法院不主持正义,是非不分。不仅没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反而支持李新军的不道德行为,这样便会产生不良的社会效果。三、根据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法院只有以判决不准离婚表示对李不道德行为的制裁,对赵云秀给予道义上和精神上的支持。四、赵云秀还爱着李新军,没有离婚的思想准备。判决离婚,赵会接受不了,有可能引起矛盾激化,判决不准离婚可暂时缓和矛盾。一方面给赵云秀争取夫妻和好创造了机会,另一方面也可使双方再冷静地反思一下过去,即使今后夫妻仍然无法和好,也可使赵云秀在思想上有所准备,不至于一时想不通引起矛盾激化。“既然赵云秀不同意离婚那就算了。”李新军对法院的判决表示理解,服判,不上诉。案件审结后,法官考虑到当事人夫妻关系已得到明显改善,考虑到李新军对终止其博士生学习非常痛心,也考虑到国家培养一位博士的确不容易,于是亲自到学院,商谈恢复李新军的博士生资格学习。学院领导认为:“根据我们的决定,对李新军的处理,是学籍处理,终止学业,停止学习,而不是行政处分。”“要求我们恢复他的博士生学业不允许,也不可能。”15个月后,一审法院对当事人双方进行了回访,通过跟踪调查了解到,李新军与赵云秀一年多双方没有再吵架,生活比较平静,李表示为了儿子心甘情愿维系自己的家庭,与刘丽早已断绝来往,即使在当初离婚了也不大可能与刘丽结合。不久,李第二次提出离婚,经法院做调解工作,李只好撤诉。又过了几年,当李新军的儿子考入大学以后,他第三次到法院起诉离婚。他离婚的理由是:双方在文化层次和内在气质上相差巨大,无共同语言;赵云秀曾严重地干扰和破坏自己的前途、事业;双方感情早已破裂。赵云秀还是不同意离婚。她认为自己20年来一如继往深深爱着丈夫,根本不存在感情破裂问题。经法院了解,李新军与本单位一位已丧偶的女同事之间发生婚外恋,俩人关系已经公开化,他们的目的就是要结婚,那位女士公开宣扬要与赵云秀竞争。由于李离婚态度很坚决,最终赵也觉得再捆绑在一起也毫无意义,便同意了离婚。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终于达成了离婚协议。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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