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物权保护 >> 房产纠纷
二手房交易过户的手续

 编辑:admin 时间:2008-8-15 16:54:26 查看
二手房交易的阶段
1、买方了解产权状况,卖方提供房产证、身份证等。
2、买方交纳购房定金,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至少一式三份)。
3、双方共同向国土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
4、立契。
5、缴纳税费。
6、办理过户。双方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签订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产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一、     商品房交易过户手续
1、如买方通过贷款方式支付房款,则与买卖双方的过户无关,交易中心不审查双方房款的支付及流向,但产权证完成变更登记时,银行才向买方放款。
2、如卖方的房屋未还清银行贷款,处于抵押。则必须通过第三方垫资的方式,先将房屋解除抵押,然后再办理过户手续。
二、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手续
经济适用住房在交易时有一些政策性的限制:五年之内,禁止转让,如转让必须是购买原价,且买方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买方需到住房开发办公室办理审批,然后才能交易。五年之后,交易卖方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其它交易过户手续与商品房基本相同。
三、房改房(含危改房)的过户手续
房改房分为成本价、标准价等类型,每种类型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有所不同。成本价购房在交易时需补交土地出让金。标准价房屋出售时因原售房单位有6%的产权,需共有权人同意出售方能上市交易。
四、法院查封拍卖房屋的过户程序
法院查封拍卖的房屋,申请人需持法院单方过户协助执行通知书到国土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完成后才能再次上市出售。登记时个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与其它房屋交易提供的证明文件一致。
来源:互联网
ad